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相关债
务进展的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债务的情况
亿元,期限3+1+1年,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16景峰01”债券存续期前3年
票面利率为3.78%,第3年末景峰医药选择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7.50%,第4年末景
峰医药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6景峰01”债券在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
债券分期兑付协议,最近一次展期到付日为2024年6月30日。根据2023年12月31
日公司与“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展期方案,公司应于2024年7月1日支付
“16景峰01”的本息,本金为2.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相关债务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能清偿“16景峰01”
的到期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相应成效
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通知》,申请人因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常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景峰医药启动预重整程序。2024年7月30日,常德中院
作出(2024)湘07破申7号之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称“临时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景峰医药的预重整工作,实现景峰医药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
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
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截至2024年8月15日,共有4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
算)提交报名材料。截至2024年8月25日,共有1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算)
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
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
中选重整投资人。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作为联合体成员
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与“16景峰01”持有人中的5家基金管理人代
表签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豁免协议》。5家基金管理人代表了
以及其所持“16景峰01”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的全部费
用。本次豁免后,公司尚未清偿“16景峰01”的剩余本金为1.85亿元。
三、后续处置安排及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法院做好预重整相关工作。
上述逾期债务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但不排除由于债务逾期,导致公司
面临支付滞纳金、诉讼或仲裁费用、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
结等潜在风险,届时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最终影响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重大变化可能带来的投资风
险。此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
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
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
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是否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
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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